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推动新开放领域重点产业精准招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8-11-02 11:30

 

  厦发改产业〔2018〕687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为指导做好国家新开放领域重点产业精准招商工作,现将《福建省推动新开放领域重点产业精准招商工作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抓住开放机遇,积极利用外资

  把握国家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契机,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充分发挥国家、省、市外资优惠政策牵引作用,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领域,积极扩大外商投资,鼓励外资企业增资扩产,打造开放发展新高地。

  二、聚焦重点产业,推动集聚发展

  围绕“双千亿”工作部署,将福建省新开放领域重点产业精准招商指导目录与我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有效衔接,聚焦我市重点打造的12条产业链群,积极引导资金、人才、用地、创新平台等资源进入,加快培育扶持重点产业发展。坚持链群齐抓,细化每条产业链群发展路线图,认真梳理薄弱和缺失环节、未来发展重点,做到因链施策、精准发力,持续推进扩链、强链、补链,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三、实施精准招商,提升招商实效

  完善全市统筹招商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配合及市区联动,开展针对性的精准招商。加强招商政策集成,用好用足外资、总部、人才、产业等政策,使政策红利真正转化为引资、到资红利。发挥重大招商平台作用,通过“9.8”投洽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境内外重要招商活动以及知名招商机构,积极开展招商推介和项目策划,在做好港台等外资传统来源地招商工作的同时,加大力度开拓欧美日等发达经济体的投资,争取更多世界500强、跨国公司中国总部、行业龙头企业等大型企业来厦投资合作。积极开展以商引商,依托在厦龙头项目或骨干企业,吸引产业链上下游或关联企业到我市落户,形成集聚效应。

  四、做好要素保障,优化营商环境

  重点提升用地、资金、服务等要素保障能力。开展工业企业用地评价,科学合理安排工业用地,积极盘活闲置、低效的存量用地、厂房。促进产融合作,扩大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对重点产业项目参与度,进一步发挥产业引导基金作用,对接国家大基金,引导企业积极争取各级专项资金支持。推进“全系统、全过程、全覆盖”项目管理模式,实行自谋划至竣工的全过程动态跟踪服务,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持续优化投资服务环境。

  各区(开发区)、各产业链群责任单位实施情况请于2018年底前报送至市发改委(联系人:杨俊彬,电话:2896219),以便汇总报送市政府。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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