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5年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 时间:2015-12-01 14:51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15)89号)工作部署,作为推进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信息公开的牵头单位,我委联合市重点办、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以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为原则,加强领导,规范程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现按照市府办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便函〔2015〕77号)的要求,将各区各部门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信息公开的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 细化任务分解,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推进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主体责任分工,市发改委负责省重大项目、省重点项目基本信息、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市重点办负责市重点项目基本信息、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各区政府、火炬高新区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鼓浪屿管理会负责推动落实本区重大(重点)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开。

  各区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如:思明区明确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信息公开的具体责任单位为区发改局、区建设局(重点办),指定专人负责;集美区指定区重大项目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区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负责项目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火炬高新区管委会明确高新区重大办(建设处)为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信息公开的承办处室;自贸区管委会成立重点投资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小组,以办公室、规建局为主体,指定专人负责重点投资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推进、发送,并要求重点投资项目各代建单位指定分管领导作为项目管理责任人,负责按时报送项目月度建设情况。

  二、围绕项目实施,整合发布内容。

  依托门户网站,各区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下规范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加强项目信息梳理、分类和更新,向公众提供 “一站式”公开、查询、检索服务,保障公开渠道畅通。

  市发改委每月发布省重大(重点)项目建设阶段性进展信息,并设置栏目超链接提示,有机整合政府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信息。截至11月30日,主动公开立项与投资概算审批信息223条,项目进展信息36条,工作制度和通知3条。市重点办通过市建设局官网,发布34条涉及市重点项目的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

  翔安区政府在重点项目专栏下设“项目审批公开”等子栏目,分别由区发改局、建设局、财政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环保分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和要求时限,对项目审批(核准)、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进行公开。截至目前,已公开2015年度政府重点投资项目86个。同安区政府每月发布68个重点项目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关键节点突破和征迁进展情况。思明区政府及时发布区属63个重点建设项目名单,每月逐项公开当月形象进度、当月投资及当年累计投资完成等情况。湖里区政府、海沧区政府、集美区政府认真核实重点项目统计数据,分类公开项目基本信息和实施动态。

  火炬高新区管委会、鼓浪屿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每月定期推送重点投资项目进度信息,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收集公众对本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拓展信息载体,丰富公开形式。

  各区各部门统筹运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发布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信息,有效贴近公众需求,扩大信息覆盖面,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的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对社会舆情的引导性和影响力。

  市发改委积极打造“立体式”政府信息公开载体,除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信息公开的主阵地,自3月27日起启用官方微信公众号,以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示重大项目建设的重要突破、惠民实效、先进典型及经验做法,解读项目审批、投资补助申请等政策,有力促进政民互动。今年以来累计通过官微发布的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信息100余条,组织省、市传统媒体报道100多篇,促成网络媒体转载近千条。市重点办积极对接厦门日报,发布二十余篇报道,及时公开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有关情况。翔安区政府有效利用政府工作动态简报公开项目实施信息,同时借助新闻媒体采访对项目进展进行全方位深入报道。集美区依托区级行政大楼一楼各大堂、6个镇(街)、61个社区(村)触控一体机,区档案局和图书馆等基层组织网络多形式地开展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群众监督。

  下一步,我委将与协作单位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政府有关推进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信息公开的要求,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对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1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