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16-00-2026-048
- 备注/文号:厦发改复函〔2026〕6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6-05-06
滕达代表:
《关于推动中央企业财务共享中心落地项目的建议》(第0123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您提出的强化制度协同、优化政策支持、构建防护体系等建议,契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财务管控体系、推进财务数智化转型的部署要求,也契合我市打造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发展数字经济等发展目标和方向。第0123号建议由我委和市财政局分办,市委网信办、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三个部门协办。我委收到您的建议后高度重视,会同上述办理部门充分沟通研判,认真研究建议事项,认真做好办理工作。
二、措施与成效
我市相关部门在国企财务共享、网络数据安全等方面已开展了相关的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深化央地合作推动财务共享中心建设
一是建设财务共享中心。建发集团、国贸控股、象屿集团等3家世界500强企业已建成行业领先的财务共享中心,实现了财务流程标准化、核算集中化、管理智能化,在跨境结算、资金集中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实践经验。
二是发挥国企战略基金作用。截至2025年底,国企战略发展基金积极布局数字经济、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已在财务数智化、金融科技、数据安全等领域完成7只资金出资。指导市属国企发起设立供应链金融、数字经济等专项子基金,为相关企业提供读远华金融服务,为央企财务共享中心落地奠定良好基础。
三是深化央地国企合作。持续推动市属国企与中央企业全方位、多层次合作,先后推动建发集团、国贸控股、象屿集团等国企与50余家央企在财务管理、供应链金融、数字经济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为央企在厦设立分支机构、功能中心积累了丰富经验。
(二)开展网络数据分类分级保护
一是出台我市网络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相关工作机制。按照“谁管业务,谁管业务数据,谁管数据安全”原则,督促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网络数据分类分级工作,指导网络数据处理者准确识别、及时报送重要数据目录信息,加强重要数据保护。
二是开展数据安全专项行动。在数据传输、存储、共享等关键流转环节,针对数据泄露、滥用、篡改等突出风险,组织开展网络数据安全专项行动;深入检查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共享、销毁等全流程合规情况,提升整体数据安全防护水平,构建全链路安全防护体系。
三是开展网络数据安全应急演练。组织模拟真实场景下数据泄露、系统被篡改或服务中断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有效性;通过演练查找漏洞、完善机制、锻炼队伍,提升实战化水平,确保在真实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有序、高效应对,最大限度降低网络数据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与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作,聚焦中央企业财务共享中心落地运营的核心需求,针对当前工作的薄弱环节,不断优化工作举措,积极推动中央企业财务共享中心落地厦门,进一步促进厦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黄涛
联 系 人:陈云青
联系电话:0592-2896121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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