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7-15-2015-001
  • 备注/文号:厦发改成本〔2015〕37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5-06-04
关于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企业价费负担情况监测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6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国(福建)
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企业价费负担
情况监测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湖里区、海沧区发改局、委各相关工作组、各有关单位: 
  现在将《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企业价费负担情况监测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协调配合,抓好落实。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64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企业价费

负担情况监测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比落地、比促销、比服务、看实效”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城市创新能力建设行动计划>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我市改革先行优势,加强市场环境和开放环境建设,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监测目的

对自贸区企业价费负担状况进行跟踪监测的主要目的:

一是紧紧围绕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尽快使我市营商环境与国际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相衔接,提高厦门自贸片区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水平。

二是夯实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基础。通过监测,建立企业负担的衡量指标,科学评估企业收费负担的真实情况,为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三是建立健全减轻企业收费负担的长效机制。对企业价费负担进行跟踪监测,并使之成为常规的例行工作,是减轻企业负担长效机制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

二、监测内容

对自贸区企业实行价费负担监测的主要内容是各级各类行政审批(含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含审核转报)、政府内部审批和其他行政权力涉及对自贸区企业收取的价费明细情况,具体按企业开业前的价费负担情况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价费负担情况二方面开展监测工作。

(一)企业开业前的价费负担情况重点监测内容

1.开办企业办理成本的价费负担情况;

2.企业办理施工许可办理成本(施工图、地勘审核等)

的价费负担情况;

3.企业获得电力办理成本(接通电力相关成本费用)的价费负担情况;

4.企业财产登记办理成本(各项手续费用)的价费负担情况;

5.其他涉企价费负担情况。

(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价费负担情况重点监测内容

1.跨境贸易出口成本(包括货物出口的所有相关费用,

如:单证费、通关和检查管理费、报关代理费、港口相关费用等)的价费负担情况;

2.跨境贸易进口成本(包括完成货物进口的所有相关费用)

的价费负担情况;

3.合同执行成本(包括法庭费用、执行费用和律师费用等)

的价费负担情况;

     4.信贷获得成本(指除信贷利息支出外的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的价费负担情况;

     5.其他涉企价费负担情况。

三、开展监测的主要政策依据

1.涉企收费项目目录清单;

2.前置审批服务项目目录清单及其收费;

3.中介服务项目目录清单及其收费;

4.国家、省、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规定。

四、监测方式

1.建立企业价费负担监测系统,按时收集企业通过网上填报的收费数据。企业在填报数据时,应确保填报信息的客观真实性。

2.设立跟踪监测点,采取抽样调查方式,收集自贸区具有代表性的样本企业价费负担的数据资料。

按照企业总数10%的比例,分别在自贸区的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抽取样本企业,调查企业价费负担情况。

调查样本的其他分组办法另行制定。

五、监测频率与报送方式

自贸区企业价费负担监测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即每年410日、710日、1010日、次年110日(节假日顺延)前,各样本企业将有关数据通过网络平台报送厦门市发改委价格监测和成本监审局。

厦门市发改委价格监测和成本监审局接收数据后,应及时对相关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对反映突出的价费问题进一步实地核查后,及时形成监测报告报市政府并反馈给有关部门。

六、委内其它各工作组的任务分工

1.法规组,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向价格监测和成本监审局提供前置审批服务项目目录清单、中介服务项目目录清单。

2.价费组,负责向价格监测和成本监审局提供厦门自贸区涉企收费项目目录清单。

3.检查组,负责对厦门自贸区执行涉企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前置审批服务项目目录清单、中介服务项目目录清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涉企价费违法行为举报。

4.服务业组,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向价格监测和成本监审局提供入驻厦门自贸区的企业名单。

七、建立企业价费负担信息共享工作网络

价格监测和成本监审局要建立健全企业价费负担信息共享工作网络,加强与上海、天津、广东和福建其它自贸片区企业收费负担的情况交流与数据共享,及时掌握、沟通相关信息。

八、其他事项

价格监测和成本监审局应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并根据监测工作情况及时补充完善监测工作方案。

 

附件1.企业开业之前的价费负担情况调查表

2.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期间的价费负担情况调查表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62

 

 

 

 

 

 

 

 

附件1:

 

企业开业之前的价费负担情况调查表

企业名称

 

 

涉企价费负担项目

收费依据

本期值(万

一、涉及开办企业办理成本的价费项目

1

2

 

 

二、涉及办理施工许可办理成本的价费项目

1

2

 

 

三、涉及获得电力办理成本的价费项目

   1

   2

 

 

四、涉及企业财产登记办理成本的价费项目

   1

   2

 

 

五、其他价费负担项目

   1

   2

 

 

 

 

 

 

 

 

 

 

附件2:

 

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期间的价费负担情况调查表

企业名称:

 

涉企收费负担项目

收费依据

本期值

(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比上年同期增长(%

一、跨境贸易出口成本价费项目

1.

2.

 

 

 

 

二、跨境贸易进口成本价费项目

1.

2.

 

 

 

三、合同执行成本价费项目

   1

   2

 

 

四、获得信贷成本价费项目

   1

   2

 

 

 

 

 五、其他价费负担项目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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