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2-07-05-2018-001 | 主题分类 | 停车场收费管理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 文 号 | 厦发改价格〔2018〕98号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厦门火车站南广场东侧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
厦门市政空间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办理厦门火车站南广场东侧停车场收费工作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决定,你司管理的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梧村街道站南路火车站南广场东侧停车场(667个停车位,其中地上大巴停车位25个,地下停车位642个)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地面大型车位
(一)临时停放24小时以内
1.0-60(含)分钟按15元计费;
2.60分钟以后每60分钟(含)加收10元;
3.连续停放24小时(含)最高收费100元。
(二)车辆连续停放24小时以上
1.每60分钟加收10元;
2.每24小时最高收费100元;
3.以此类推累计计费。
(三)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
二、地下小型车位
(一)临时停放24小时以内
1、0-30分钟(含)免费;
2、30-90(含)分钟按6元计费;
3、90分钟以后每30分钟(含)加收4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
4、24小时(含)最高收费50元。
(二)车辆连续停放24小时以上
1、每30分钟加收4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
2、每24小时最高收费80元;
3、以此类推累计计费。
(三)办理月卡的收费标准
在满足接送站停车需求的前提下,为充分利用停车资源,可采取错时停车方法,对外办理月卡,解决周边居民停车需求。办理月卡车辆停放时段限于当日20:00至次日08:00,按照一车一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每月最高收费标准600元,由你司根据停车需求实际情况制定月卡办理的具体要求和收费标准。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9年2月28日。
接文后,你公司应在停车场醒目位置按照《厦门市发改委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相关规定的通知》(厦发改价格[2016]698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明码标价,使用税务印制的票据,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本通知到期前一个月,你公司应到我委重新办理收费手续。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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