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2-07-05-2020-004 | 主题分类 | 停车场收费管理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 文 号 | 厦发改价格〔2020〕623号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厦门北站南广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
厦门北站枢纽中心管理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调整厦门北站南广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厦站管综[2020]13号)收悉。经研究,因停车服务收费相关政策正在调整,你司管理的位于厦门市集美区珩盛路386号厦门北站南广场停车场(1037个停车位)仍按原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一、南广场站前地下停车场
(一)车辆类型:小型车辆(12座(含)以下客车、1.5吨(含)以下货车)
(二)收费标准(每个车位):
1.首个30分钟(含)内免费;
2.30分钟以后每小时(含)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放第一天(24小时)最高收费50元,连续停放第二天(24至48小时)最高收费70元,连续停放第三天开始每24小时最高收费100元。
二、南广场地面停车场
(一)车辆类型:小型车辆(12座(含)以下客车、1.5吨(含)以下货车)
(二)收费标准(每个车位):
1.首个30分钟(含)内免费;
2.30分钟以后每小时6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放第一天(24小时)最高收费60元,连续停放第二天(24至48小时)最高收费80元,连续停放第三天开始每24小时最高收费120元。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4月30日止。 接文后,你公司应在停车场醒目位置按照《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管理的通知》(厦发改价格[2019]54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明码标价,使用税务印制的票据,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本通知到期前一个月,你公司应到我委重新办理收费手续。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20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分抄送:市建设局、交警支队、市场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印发
主办: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行管理: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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