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19-300
- 备注/文号:厦发改生态〔2019〕62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2019-11-18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安区汀溪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投资概算调整的批复
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调整同安区汀溪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概算的请示》(厦水务〔2019〕19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同安区汀溪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019-350212-46-01-005665)投资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调整后的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仍按厦发改农经〔2011〕16号和厦发改农业〔2014〕2号执行。
二、调整后的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次调整主要增加项目因久未投用而发生的设备维保费用,调整后项目总投资概算5917万元。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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