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1-170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1〕15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2021-06-18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厦门新机场莲河片区防潮海堤工程项目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6-21

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你单位《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厦门新机场莲河片区防潮海堤工程项目(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020-350213-48-01-601343),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翔安区莲河片区,起点位于九溪水闸衔接处,终点位于厦泉市际行政边界线,海堤全长约7603米,按100年一遇防潮标准设防,分为新建段和保留加固段,其中,新建段全长4833米,主要包括半直立式半斜坡式海堤3487米,直立式1346米;保留加固段全长2770米,主要对墙体结构、墙前棱体、堤顶路面结构、地基等进行处理加固。海堤堤顶高程为5.5~6.6米。

  二、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39054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和土地使用成本)。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本投资概算为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本概算控制项目投资,抓紧组织工程建设,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3、按照《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厦发改稽查[2009]1号)规定,项目列入后评价管理。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21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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