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6-086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6〕8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6-05-26
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报来《关于审批溪东路(新324线-洪新路段)工程投资概算的请示》(厦路计〔2026〕2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批准溪东路(新324线-洪新路段)工程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104-350213-04-01-193417)投资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翔安区新圩镇,起于新G324线,终于规划洪新路(现状诗林中路),全长2.5公里,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主线双向六车道,辅道双向四车道,标准路基宽度60米,沿线建设人行通道1座,车行通道2座,人行天桥1座,设置涵洞7道,敷设缆线管廊长度约2.55公里、断面尺寸2.0米×1.45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桥涵、交通、雨水、污水、缆
线管廊、照明及绿化等工程。
二、总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概算31756万元(不含另估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
三、其他事项
1.本投资概算为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本概算控制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招标和开工建设。
2.建设单位应会同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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