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1-2020-012
  • 备注/文号:厦发改核准〔2020〕1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2020-04-17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福厦客专福建厦门翔安北(马巷)牵引站220kV外部供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4-17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

你司《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福厦铁路翔安北牵引站的供电需要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3号令)及《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第一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第五条及第七条、《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厦府〔201752号)第一条等规定,同意建设福厦客专福建厦门翔安北(马巷)牵引站220kV外部供电工程项目(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020-350213-78-02-600302)。

项目单位为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单位地址为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1号。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翔安区。

三、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两条220kV线路,线路起于已建500kV东岗变和拟建220kV舫山变,终于220kV翔安北牵引站。其中:

1.东岗变线路:新建单回线路路径总长5.9公里,其中电缆路径长0.15公里,架空路径长5.75公里。

2.舫山变线路:新建单回线路路径总长3.35公里,其中电缆路径长2.35公里,架空路径长1公里。

3.扩建220kV出线间隔1

四、项目总投资为4062万元(未审),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016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六、请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报建手续。

七、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前,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20417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