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建设的若干意见
时间:2021-12-17 15:16

各区发改(粮储)局,各粮食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粮食应急体系重点企业管理办法》(厦发改粮储[2019]577号),为建立健全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市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规划管理,确保偏远乡镇(街道)至少建立1个粮食应急供应网点,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由市发改委粮食储备流通处每季度牵头召开一次例会,研究我市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补充调整等问题。各区发改(粮储)局每季度对本辖区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尤其是偏远乡镇的网点要开展巡查,及时掌握网点运营情况,对关停并转的网点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粮食监管一、二局和市发改委粮食储备流通处分别参与同安和翔安区、集美和海沧区以及思明和湖里区网点的巡查和复核,市发改委粮食监督检查处通过市场质量监测抽检协助巡查,发现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区发改(粮储)局处置。

  二、在每年各区推荐粮食应急供应网点拟保留和拟新增名单时,要对照本行政区相关街道、乡镇建制情况,注意网点设置要与人口增长和布局相匹配,并确保每一个乡镇(街道)至少建立1个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做到全覆盖,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三、岛外各区发改(粮储)局要加强偏远乡镇粮油零售网点的培植,扶持建设为粮食应急供应网点。我市已建立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连锁超市,要加强岛外偏远乡镇粮油零售网点的建设,积极主动申请为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偏远乡镇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可适当提高配置数量。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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