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市物价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医疗卫生领域价格信息公开的自查总结
来源: 时间:2014-11-21 15:09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厦府办[2014]68号)的要求,原市物价局根据职责分工,对公共服务信息中的医疗卫生领域涉及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公开,现将信息公开情况总结如下: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原市物价局高度重视,医疗服务卫生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要求具体经办人员要做到信息及时公开,对有疑问的要耐心解释,对有违法行为,及时转交检查处理,做到药品、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公开、透明。

  2、2014年,原市物价局根据工作进展,在网站上及时公开下列有关医疗服务价格文件:《厦门市物价局厦门市卫生局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厦门市物价局 厦门市卫生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物价局 省卫计委 省人社厅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厦门市物价局厦门市卫生局关于核定第一批(2012版项目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厦门市物价局 厦门市卫生局转发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特殊病房床位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厦门市物价局 厦门市卫生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村卫生所和门诊部诊察费标准的通知》。方便社会快速了解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方面的各项新规定和新价格。

  3、对于原市物价局的医疗服务价格公示项目,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做好及时的调整和更新工作。

  4、做好药品价格与省物价局的对接和链接工作,方便社会查询。

  商品价格处

  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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