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厦门市物价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年报可在“厦门物价”门户网站(www.wj.xm.gov.cn)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厦门市物价局联系(地址:厦门市长青路 191 号劳动力大厦东楼 11-14 层,邮编: 361012 ,电话: 0592-5140690 )。
一、概述
2014 年以来,厦门市物价局根据各级工作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利用本局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价格工作有关政策、价费标准及依据。
(一)主动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坚持“通过信息公开提升价格服务水平”的理念,主动公开文件签发后及时上网,优化网站查询检索功能,方便社会群众查询使用政府信息。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依法公开重大政策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并通过门户网站、市长专线、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开政策,及时回应、准确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价格问题,对社会关注的价格监督执法案件及时公布调查情况,增加服务类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在引导舆论、解疑释惑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加强对政府信息的解读。 2014 年厦门市物价局继续加强对群众关注的价费政策的解读,通过新闻报道、通告、局领导接听市长专线、开展领导在线访谈,与新闻网站合作开设专题访谈等形式,专题解答热点价费问题,同时通过互动交流了解群众意见,推进价格服务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 年厦门市物价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23 条,其中全文电子化数量达 100% 。历年累计主动公开 1943 条。
主要类别包括物价部门机构职能和办事指南信息 3 条,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7 条,价格工作规划、计划 2 条,各类价格管理、监督、服务信息 211 条。
主要公开形式是厦门物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时可在局办公地点设置的信息查询触摸屏、厦门市档案馆查询厦门市物价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1. 申请情况
2014 年度厦门市物价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2 件, 其中当面申请6件,网上申请14件,信函申请2 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保障房价格、物业收费标准、E通卡押金、停车场备案等。
2. 申请处理情况
厦门市物价局 2014 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 22 件。已答复 22 件。“同意公开”的为 21 件,“同意部分公开”的为 1 件,“不予公开”的为 0 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依照有关文件规定,自 2008 年以来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不收费。 2014 年我局未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 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 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相关配套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2015 年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到更重要的位置上来,增强服务意识,思想上强化“以透明公开促价格服务”意识,特别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尤其要及时公布;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价格问题,要拓宽发布渠道,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水平。
2.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掌握政策、吃透精神,提高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处理的政策把握水平,能够准确把握哪些可以公开、哪些可以部分公开、哪些不予公开,并且能对申请人讲透有关政策依据。
3.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配套,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漏洞,结合新情况、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时限要求,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功能,完善其他公开渠道的建设,尽最大努力方便群众。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4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23 |
1943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23 |
1943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22 |
55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6 |
2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14 |
3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2 |
5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22 |
55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21 |
47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3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5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厦门市物价局
2015 年1月4日
厦门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5 年 1 月 4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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