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06-09 15:19

    各处室,所属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17]8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了《厦门市发展改革委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17年6月8日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2017年

  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实施方案

  一、加大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公开力度(责任处室:价格收费处)

  配合税务、财政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做好税收优惠政策的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普及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优惠政策。

  二、集中展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责任处室:价格收费处)

  严格按照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实行目录管理,收费公示。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时间进度安排,按时在发改委门户网站集中展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实行收费报告制度,按时开展收费单位信息及收费项目核实,并将收费单位及收费项目在官网进行公示。

  三、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责任处室:价格收费处)

  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公开力度,利用政府网站发布和推送国家、省、市新出台的降费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宣传,帮助市场主体用好用足政策。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责任处室:法规处、重点处)

  围绕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与民生等重点建设领域,定期做好省重点项目、我市“五个一批”项目进展情况在委门户网站上的信息公开。(重点处)

  做好重点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的公开,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法规处)

  五、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责任处室:投资处)

  积极面向社会公众做好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清单、落地项目等信息公开。项目实施机构、社会资本或PPP项目公司等PPP项目参与主体应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提供PPP项目信息。PPP项目信息公开的方式包括即时公开和适时公开,适时公开是指在项目进入特定阶段或达成特定条件后再行公开。对于确定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做好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项目移交各阶段的信息公开。要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热情。

  六、政府相关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责任处室:办公室、投资处、价费处)

  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清单、市级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七、围绕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责任处室:产业处、服务业处、高新处等)

  以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发布国家、省、市创新创业政策;实时发布老工业厂房改造创新创业集聚区政策区修建性详规审批信息,完成办理指南,要求政策区所在区加强政策宣传,用足用好相关政策;发布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公告,介绍政策内容、申报条件和工作程序、主要节点等,公示评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八、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成本局)

  加强组织领导,把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纳入日常业务工作中,明确责任分工,将任务分解到人,由专人负责在门电视台移动电视、厦门发改委微信公众号、厦门市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每日副食品价格。

  九、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责任处室:价监局)

  1.及时公开价格欺诈行政处罚案件查处情况,价格违法案件从下发处罚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按相关规定在官方网站公开处罚决定书。

  2.及时公示检查方案和处理结果。按双随机工作要求,及时公开价格专项检查方案、事项、处理结果。

  3.通过微信公众号、接听市长专线等方式,积极宣传相关价格政策。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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