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完成情况的函
来源: 时间:2017-12-11 08:59

市府办:

  贵办《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收悉,现将我委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17]80号)文件情况反馈如下:

  一、集中展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责任处室:价格收费处)

  一是有效落实收费报告制度。完成对全市332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收费报告信息资料审核,并通过发改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动态公布具备收费资质单位名单和项目。二是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公开收费目录清单,将清理规范收费成果以清单形式固定下来。编制并公布了《2017年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涉企收费清单》、《优惠政策清单》、《涉及进出口环节收费清单》;《市级政府定价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目录清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优惠政策目录清单》等,并根据国家和省收费政策变化情况适时动态调整。

  二、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责任处室:价格收费处)

  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公开力度,利用发改委门户网站发布和推送国家、省、市新出台的降费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宣传,帮助市场主体用好用足政策。2017年1-11月共转发并落实国家和省取消、免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政策措施共46项。

  三、公开降低企业成本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责任处室:产业处、价格收费处)

  牵头代拟《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厦府〔2017〕355号),已于11月14日印发,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产业处)

  2017年11月13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针对当前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联合经信、财政、建设四部门下发《关于运用价费政策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厦发改收费〔2017〕829号),明确降低用电、用气、物流和制度性交易成本,以及清理涉企收费、加强价费监督检查等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获得感,从根源上杜绝乱收费现象,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价格收费处)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责任处室:法规处、重点处)

  持续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结果信息的公开工作,截至2017年10月底共办理项目审批193件,核准9件,备案112件,全部按规定时限内在发改委网站专门栏目公开。对企业投资的项目,核准信息还纳入市信用系统进行动态更新,备案信息实行办结后系统自动实时公开,确保公示信息及时、准确、完整。(法规处)

  持续做好重点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每月按照基础设施、产业、社会民生各行业口径分析我市分级管理的61个省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通过网站公开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展示重点项目的优良形象,助力发挥重点项目的示范性作用。今年1-11月,已发布省重点项目建设信息33条,“五个一批”项目实施信息4条。二是结合“五个一批”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制度的建立,依托网站发布渠道,及时公开全市“五个一批”项目每季度推进情况,促进各区比学赶超、攻坚克难,推动各行业项目建设提速提质增效。(重点处)

  五、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责任处室:投资处)

  积极面向社会公众在发改委门户网站做好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清单等信息公开。PPP项目信息公开的方式包括即时公开和适时公开,适时公开是指在项目进入特定阶段或达成特定条件后再行公开。对于确定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做好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项目移交各阶段的信息公开。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的公开力度,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热情。

  六、政府相关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责任处室:投资处、价费处)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清单公布: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精神,牵头代拟《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文本)的通知》(厦府〔2017〕52号),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投资处)

  市级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布: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规定,推进政府能转变,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有效落实收费报告制度。完成对全市332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报告信息资料审核,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动态公布具备收费资质单位名单和项目。二是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公开收费目录清单,将清理规范收费成果以清单形式固定下来。编制并公布了《2017年年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涉企收费清单》、《优惠政策清单》、《涉及进出口环节收费清单》;《市级政府定价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目录清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优惠政策目录清单》等,并根据国家和省收费政策变化情况适时动态调整。(价费处)

  七、围绕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责任处室:产业处、高技术处)

  制定并发布厦门市产业空间布局指引。2017年4月,厦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联合印发《厦门市产业空间布局指引》(厦发改产业〔2017〕296号),梳理全市九大产业区、41个产业集聚区,创新创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等,界定产业区范围,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形成全市产业空间布局一张图、一张表,作为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引导产业项目落地的重要依据。《厦门市产业空间布局指引》在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以及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上公开。(产业处)

  2017年6月,我委会同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成员单位发布了《厦门市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紧缺人才申报公告》,公告发布于市政府各成员单位的网站。公告明确了受理对象、申报材料要求、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工作流程等,目前已完成专家评审,通过市人社、税务部门核查了申报人选的来厦时间、缴交社保及个人所得税申报情况等,即将召开成员单位会议。(高技术处)

  八、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成本局)

  安排专人负责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工作,每工作日在厦门移动电视5125个播出终端,厦门发改委微信公众号,厦门市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当日采集的思明营平、同安城西、海沧石塘和思明松柏四个市场四大类(水果蔬菜、肉蛋禽、米面和油)共计53种商品价格,截至11月末,已发布240余期。

  九、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责任处室:价监局)

  一是及时公开价格行政处罚案件查处情况,价格行政处罚决定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在市发改委官方网站进行公开,今年已公开31件价格行政处罚决定。二是及时公开价格专项检查相关情况。2017年已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房地开发销售和中介行为检查方案和开展情况。三是积极宣传相关价格政策,2017年通过接听市长专线和新闻媒体渠道解读机动车停放收费价格监管热点。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17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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