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时间:2018-01-09 15:59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相关规定,由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表。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联系: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行政中心中楼五层),联系电话0592-2896082。

  一、概述

  (一)2017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2017年本机关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1971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482条,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482条,作为可依申请公开文件498条,不予公开文件991条。受理企业和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8件,已全部回复完毕。并对群众在我委门户网站提出的242条业务咨询与意见建议作出了回复。

  (二)主要工作成效

  1.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为使社会公众能够更快速便捷地获取政务公开信息,加强民众的互动交流,在网站改版时,应用H5移动页面自适用技术,对我委门户网站进行全面升级,实现网页版与手机版官网页面的自动转换。社会公众利用手机便接入我委官网获取信息、互动交流、投诉举报或申请信息公开。

  2.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工作初见成效。2017年11月,我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厦门网站在35个省会城市、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中排名全国第五。从创新版面设计、完善信用模块、增加信用信息内容等方面对“信用厦门”进行改版,推出“信用厦门”2.0版本,并开通“信用厦门”微信公众号,推送信用建设政策法规解读、信用动态、信用案例分析等。目前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已归集全市1.25亿条信用信息数据,网站总访问量超千万人次,对社会提供超625万次的信息查询。

  3.推行决策公开,提高价格决策透明度。为保障厦门市轨道交通按期顺利开通运营,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在历经成本监审、网上调查和相近城市调研之后,在商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委草拟了《厦门市地铁票价听证方案》,并于7月25日上午组织了价格听证会,邀请利益相关方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听证。结合听证会参加人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和我市轨道行业的发展状况,参照全国其他已有地铁城市的票价水平,以原听证方案为基本架构,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我市地铁票价方案,并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于2017年10月27日正式印发执行。

  (三)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1.集中展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一是有效落实收费报告制度。完成对全市332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收费报告信息资料审核,并通过发改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动态公布具备收费资质单位名单和项目。二是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公开收费目录清单,将清理规范收费成果以清单形式固定下来,并根据国家和省收费政策变化情况适时动态调整。

  2.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公开力度,利用发改委门户网站发布和推送国家、省、市新出台的降费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宣传,帮助市场主体用好用足政策。2017年1-11月共转发并落实国家和省取消、免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政策措施共46项。

  3.公开降低企业成本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针对当前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联合经信、财政、建设四部门下发《关于运用价费政策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明确降低用电、用气、物流和制度性交易成本,以及清理涉企收费、加强价费监督检查等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获得感,从根源上杜绝乱收费现象,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4.持续做好重点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每月按照基础设施、产业、社会民生各行业口径分析我市分级管理的61个省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通过网站公开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展示重点项目的优良形象,助力发挥重点项目的示范性作用。

  5.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在户网站做好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清单等信息公开工作。对于确定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做好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项目移交各阶段的信息公开。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的公开力度,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热情。

  6.政府相关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一是及时向社会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清单公布和市级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布。二是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公开收费目录清单,将清理规范收费成果以清单形式固定下来。编制并公布了并根据国家和省收费政策变化情况适时动态调整。

  7.围绕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制定并发布厦门市产业空间布局指引。2017年4月,厦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联合印发《厦门市产业空间布局指引》,梳理全市九大产业区、41个产业集聚区,创新创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等,界定产业区范围,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形成全市产业空间布局一张图、一张表,作为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引导产业项目落地的重要依据。在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以及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上公开。

  8.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安排专人负责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工作,每工作日在厦门移动电视5125个播出终端,厦门发改委微信公众号,厦门市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当日采集的思明营平、同安城西、海沧石塘和思明松柏四个市场四大类(水果蔬菜、肉蛋禽、米面和油)共计53种商品价格,截至11月末,已发布240余期。

  9.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一是及时公开价格行政处罚案件查处情况,价格行政处罚决定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在市发改委官方网站进行公开,今年已公开31件价格行政处罚决定。二是及时公开价格专项检查相关情况。2017年已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房地开发销售和中介行为检查方案和开展情况。三是积极宣传相关价格政策,2017年通过接听市长专线和新闻媒体渠道解读机动车停放收费价格监管热点。

  (四)制度建设、工作机构情况

  1.制度建设情况。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厦门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中涉及我委的事项进行初步梳理,下一步将根据我委权责清单,对相关的子项进行进一步完善,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细化,确保子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2.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市发改委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小组,由办公室、纪检组、新闻中心等9名兼职人员组成。办公室挂靠委办公室,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协调、指导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我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委法规处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进行会稿,牵头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提出的行政复议事项或行政诉讼工作。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针对新媒体时代背景,围绕回应群众普遍关注的话题,我委根据不同的平台特点,不同的受众群体,选择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时机进行宣传,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创新推进新型传播平台建设,既发挥政务信息、传统媒体、门户网站等传统平台作用,又积极拓展政务微信新兴平台,使四个平台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形成形象统一、目标一致的宣传,确保可以最有效地在政府部门、主流媒体受众、市民之间得到传播。“厦门发改委”官微自2015年5月上线至2017年底,已发送3150条,超过1060万人次转发阅读。2017年共26次进入福建微信影响力排行榜前三甲。16次获得政务微信排行榜第一名。其中,2017年7月23日至9月9日,连续七周名列福建微信影响力排行榜第一名,蝉联7次周冠军。2017年8月13日-19日单周实现阅读量超35万+,头条阅读量超29万+,综合指数988.95的历史最好成绩。通过新闻大宣传,我委始终保持着与市民群众的良好互动,及时传达解读政策,听取民声、反映民意,提高了决策的透明度和民主参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2条,至201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52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于机构设置类信息6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6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4条,项目管理类292条,价格管理类信息145条。

  3.信息公开的形式。目前委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是我委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

  4.开展政策解读情况。2017年,我委共制定规范性文件4份,均根据信息公开要求,在公开文件的同时配套公布政策解读,对文件起草背景和必要性、起草依据及注意事项等进行说明。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1.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情况。2017年度我委共受理信息公开78件。其中当面申请17件,书面(信函)申请11件,网上申请50件。从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来看,以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与建设情况、价格类信息为主。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95件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7年的78项申请,我委已全部答复。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信息数8件,同意公开答复22件,不予公开17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5件,申请信息不存在2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4件。

  3.“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度我委不予公开的依申请公开信息17件,申请内容以项目建设和价格案件办理的过程性信息为主。不公开理由中:不是《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数2条,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信息数15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暂未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委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2件,复议原因均是对我委作出的《依申请信息公开告知书》行政行为不服,复议决定均维持原行政行为。历年来我委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共14件,提起行政诉讼共1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大幅下降。2017年我委主动公开的信息数为482件,与2016年的869件相比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不断深入,我委部分职能不再形成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优化整合,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2.依申请信息公开“一事一申请”原则不易把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中明确,对于一人申请要求公开分属多个行政机关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受理机关可要求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对申请方式加以调整。在实践中,我委收到的大部分针对建设项目审批文件的申请,均无法做到一事一申请。最多的一份申请表中,所列的内容涉及发改、建设、环保、国土等多个部门的二十几项信息。下一步,我委将在坚持行政便民原则,不违反一次性告知(补正)规定的前提下,探索制作统一格式的补正告知书,规范申请人的申请行为,减轻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7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条

  482

  755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条

  482

  755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条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条

  78

  295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17

  51

  2.网上申请数

  条

  50

  163

  3.信函、传真申请数

  条

  11

  8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80

  295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32

  9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3

  3.不予公开答复数

  条

  17

  46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条

  31

  151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件

  0

  0

  行政复议数

  件

  2

  14

  行政诉讼数

  件

  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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