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时间:2020-01-03 17:05

  本年度报告根据2019年5月15日施行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相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dpc.xm.gov.cn)下载。若有疑问或建议,可通过与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中楼,邮编:361013,电话:0592-2896082,电子邮箱:fgww@xm.gov.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本机关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2048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711条,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711条,作为可依申请公开文件609条,不予公开文件728条。受理企业和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3件,已全部回复完毕。并对群众在我委门户网站提出的467条业务咨询与意见建议作出了回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工作: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多种形式增加解读回应效果

  1.新闻发布。3月28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发改委牵头),介绍《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实施以来,厦门市总体工作进展、取得的成绩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新华社、人民网、光明日报、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等媒体参加发布会并报道。

  2. 媒体宣传。6月1日《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施行。我委会同市人大法制委在《厦门日报》刊登题为“为抓招商促发展提供强有力信用法制保障”的法规亮点解读,为市民的信用生活提供指导。

  3.专家解读。10月22日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11月21日我委举报专题培训,邀请全程参与《条例》起草制定工作的专家围绕《条例》释放的积极信号、体现的发展思维、带来的发展红利、突出的核心亮点等方面作了深入解读,全市营商环境建设责任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培训。

(二)持续激发政务新媒体活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建立信息公开、政民互动新渠道。在做好传统主流媒体新闻发布的同时,我委积极探索新媒体发布,建立信息公开新渠道。 “厦门发改委” 政务微信上线以来,及时发布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市民关注的重要信息、大小资讯。市民通过微信可以了解厦门最新发展规划和政策,掌握厦门投资方向和重大项目建设进展,知晓价改最新动态,洞察每日民生物价波动情况。已拥有粉丝13万多人,单条信息最大阅读量突破30多万人次。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9年度,市民群众通过我委官方网站留言和12345市长热线向我委咨询的热点,主要集中在地铁线路及物价上涨两类问题。相关的咨询我委除在规定时限内尽快回复外,还采取以下措施,积极应对群众关切:一是利用我委政务微信及时发布地铁建设进展相关信息,共计22条;二是及时在官网上公布我市启动平价商店机制相关文件,以及平价商店的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三是开发平价商店登录公示系统,平价商店企业可通过网上登记,查看启动期间协议价,上报每日售价;民众可通过网上公示平台实时了解民生价格走势和平价商品信息。

(三)聚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

  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信息。一是在信用厦门上设置工程建设模块,公示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信用信息;二是牵头协调各市直有关部门和各新城、片区指挥部,分别按区域、按事项通过微信公众号、官网、招商推介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区域评估成果;三是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网上服务大厅发布并及时更新涉及工程咨询中介服务管理的相关文件;四是到市政管廊公司、国网厦门供电公司等单位讲解审批流程、召集市区各相关审批部门和市区属国有企业进行赋码上线培训,帮助审批工作人员、窗口服务人员和市场主体尽快熟悉改革措施和新的审批流程。

  2.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信息。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牵头积极推动相关工作,于8月1日印发实施《关于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厦发改综改〔2019〕402号)。文件发布后,市发改委、商务局先后两次召集全市37家部门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及相关工作宣讲和推进会。并召开落实我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关企业座谈会,听取15家市场主体意见。会后,及时帮助协调企业反映问题。目前全市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各项工作正积极有序推进中。

  3.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搭建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5.34亿条信用记录,为各单位提供查询服务超3550万次。优化“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开设信用动态、政策法规、专项治理、信用承诺、联合奖惩、信息公示、信用评价、信易+、“诚信建设万里行”等栏目,动态更新各栏目的信用信息。“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访问量超4939万次,“双公示”数据约117万条,信用承诺书公示数量超33万份。

  4.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进一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传达落实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精神(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 ),按标准公开我委职能范围内的办事指南、市级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共三十九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1

  2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1

  1

  4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10

  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6245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8

  4

  0

  0

  0

  0

  5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3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3

  1

  0

  0

  0

  0

  2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8

  4

  0

  0

  0

  0

  5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收到的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日益复杂。2019年我委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如:申请公开已过期的定价文件、申请公开页码多于300页的备案材料、无法提供准确项目名称要求公开立项批文、申请已主动公开文件的纸质版并要求加盖公章、同一申请内容更换名称反复提交等。针对新出现的情况,我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法律及保密条例许可的范围内,不断改进工作方法,通过在公开文件内增加过期提示水印、制定现场查阅文件相关制度、寻求其他单位协助等方式,尽量满足申请人信息公开需求。

  2.对新的信息公开条例缺乏系统学习。2019年4月3日新的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后,我委相关工作人员及时进行了学习,并根据条例对相关制定、模板、表格进行调整。但由于缺乏系统的学习,对在实际操作出现的新情况预判不足,工作中存在边做边学边改的情况。下一步,我委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与上级部门及兄弟单位的沟通与交流,进一步增强业务能力,提高业务水平。

  3.机构改革后信息公开目录尚未调整到位。因机构改革相关职能调整,我委信息公开的部分栏目可能出现不再更新信息或信息量骤减的情况。目前,我委正根据调整后的职能,对相关信息公开栏目内容进行迁移调整,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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