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 年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有关政务公开评估指标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聚焦权力配置运行,进一步加强用权公开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1.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责任处室:法规处)
2.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包括“三定”职责,领导简介、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设置情况及职责。组织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责任处室:人事处)
(二)推进重点领域主动公开。编制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及《我市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20〕67号)要求,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编制我市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网站公开。(责任处室:投资处)
(三)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在2020年11月底前,系统梳理、集中统一对外公我委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责任处室:法规处)
二、聚焦“六稳”“六保”,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加大政策公开解读力度。实时发布“六稳”“六保”相关政策信息,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媒体报道等方式,加强政策发布,有效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丰富内容表现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
(责任处室:综合处、价格处、粮食监督检查处)
三、聚焦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一)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
1. 强化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动政务服务水平提升。按照《厦门市推进“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梳理“一件事”事项,再造业务流程,实现“一件事”可通过“线上一个专栏、线下一个窗口”一次办成。提高办事指南准确度,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提出的要素标准规范要求,确保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申请材料来源或出具单位、申请材料数量要求、申请材料介质要求、办理流程(各环节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审批标准)、到办事现场次数、表格及样表下载等信息要素准确明晰,可用、规范。
(责任处室:法规处)
2.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行政强制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作出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
(责任处室:行政许可信息由法规处负责,行政处罚信息由作出处罚的处室负责)
(二)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聚焦落实新《条例》,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
(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
1.规范信息公开平台。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修订完善我委《信息公开指南》;按照国办公开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的规定,参照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有相栏目设置,进一步优化我委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我委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
2.完善内部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进一步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内部工作制度,补充完善《依申请公开回复工作流程图》;参照国办公开办《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本》。
3.设置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根据我市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我委官网开设重大建设项目栏目集中展示8类信息,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责任处室:办公室)
(二)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责任处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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