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办公开办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中楼,邮编:361018,电话:0592-2896082,电子邮箱:fgww@xm.gov.cn)。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厦门市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情况下:
(一)围绕发改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积极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全年在官网主动公开591条政府信息,并按要求同步报送市档案馆、市图书馆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围绕年度工作在市政府网站上开展了两次领导在线访谈,为民众解读“两新”、春节期间重点项目不停工补助政策。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持续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全年共在市政府网站、市发改委官网开展14次意见征集、4次网上调查,在制定“两新”工作方案、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扶持补助办法、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等政策时向公众征求意见,共收到26条意见。
(二)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全年共收到自然人、商业企业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5件,以项目建设、政策文件信息为主。已办结43份(其中2份是2023年度结转2024年度办理),结转下年度办理4件。对于收到的信息公开均能够依法依规办理,在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的前提下,根据发改业务特点,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申请人取得信息成本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指导机关各处室准确认定文件公开属性,妥善办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丰富解读回应栏目,通过视频、图片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根据工作实际及时修改完善信息公开回复模板,提高信息公开回复的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优化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内部流程,缩短回复时间,提高留言回复水平,2024年共收到网民在官网的留言161条,公开回复94条。根据职能调整,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完成域名升级和IPV6改造。
(五)监督保障
本年度开展了针对市发改委官网、“厦门发改委”微信公众号、自建信息系统网络和数据安全的风险自查评估;按季度对单位网络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并对风险事件进行通报;结合“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抽查报告”“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等反馈的信息,及时整改政务公开平台存在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1 |
1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3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3 |
2 |
4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5 |
1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1 |
2 |
2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3 |
3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41 |
2 |
0 |
0 |
0 |
0 |
4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4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0 |
0 |
2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因不服我委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回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总数为3件,相较往年有所上升。在处理过程中,发现在办理信息公开申请时,存在经办处室工作不够细致、与申请人沟通不够、检索记录保存不够完整的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我委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回复流程,严格落实“应查尽查”要求,并留存相关检索记录。对于比较复杂的申请,主动联系申请人了解情况;对于回复内容涉及政策的,主动联系申请人解释说明有关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主动公开信息统计为本机关印发的正式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2024年本机关未计收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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