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16-00-2020-011
- 备注/文号:厦发改复函〔2020〕1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2020-02-28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0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厦门市公安局:
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厦门市改进街头交通监控补光灯管理的建议》(第010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委协办意见反馈如下:
监控补光灯作为辅助监控摄像机补光的设备,瞬时抓拍功率过大,会造成驾驶者视觉不适甚至出现短暂盲区,影响道路交通行驶安全。应认真研究吸收该代表提出的建议,为满足安全驾驶和人性化管理的需要,在兼顾监控识别效果的同时,可通过调节补光灯亮度、设置密度、照射角度等技术手段来降低对驾驶者的视觉影响。
建议贵局对我市现有设备开展排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进行整改,并抓紧出台相关的技术指导文件,便于对后续新建设备进行规范化管理。
专此函告。
领导署名:郑春春
联 系 人:汪娟
联系电话:0592-2896163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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