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16-00-2021-084
- 备注/文号:厦发改复函〔2021〕11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2021-04-29
黄鸣鹤代表:
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厦门“新能源+公益”创新模式的若干建议》(第0090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商市工信局和市教育局,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光伏作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支柱,是全球能源科技和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也是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务院2013年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大力开拓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优先支持在用电价格较高的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在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等推广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受地理位置、能源禀赋和土地资源等限制,厦门市能源供给主要依靠外部调入,且不具备大规模发展核电、陆地及海上风电、潮汐能、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的条件。因此,除传统火电等电力供给外,光伏作为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一直是我市能源发展工作的支持重点。
二、措施与成效
(一)我市现有政策对“新能源+公益”的支持。我市大力支持光伏等节能项目,根据厦门市工信局出台的《厦门市市级节约能源和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项目,根据项目情况给予补助。近年来,我市对光伏项目建设持续予以支持。2016-2019年,共有28个光伏项目获得1612万元市级节能财政补助。
(二)对口帮扶中的“新能源+公益”。在对口帮扶工作中,充分发挥结对地区甘肃临夏州光伏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推动光伏扶贫工作。2017年至2020年厦门援助甘肃临夏州的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中根据临夏州8个县、市的实际需求共实施并建成21个光伏项目,总投资额17571.42万元,直接或间接带动贫困人口12.42万人,取得了增加就业岗位、带动村民增收、夯实村集体经济等脱贫成效。同时,厦门市历年来都重视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协作,2018至2020年全市共有86家社会组织投入帮扶资金2100余万元,并选派了35名社会工作者赴临夏州进行支援,获得了帮扶群众的高度赞扬,为全市扶贫协作工作贡献了“公益力量”。
(三)我市在中小学建设光伏项目情况。早在“十二五”末期,我市已有市场主体与中小学合作建设了一批光伏发电科普示范基地,建设规模较小。根据市教育局反馈,在学校尤其是中小学进行光伏项目建设,应充分考虑景观、炫光反射、建筑结构、运行维护、安全舆情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结合我市光伏项目建设现状,在编制《厦门市“十四五”节能专项规划》时,注重对未来我市光伏项目建设的指导。将公共建筑屋顶及综合利用场所、农业光伏、光伏路灯照明等纳入统一规划、统一开发。除大型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外,在厦门有潜力地区采用太阳能热水器应用、太阳能公共照明应用等技术,加快可再生能源和建筑一体化发展。
(二)关于在厦门本地实施新能源公益项目,我委将结合厦门实际,会同教育部门,在推动光伏项目进入中小学校时充分考虑对学生身体健康造成的潜在负面影响、房屋结构损伤风险、校园安全和舆情问题、校园景观及设备运行维护主体等问题。
(三)关于在对口帮扶地区尝试新能源公益项目,我市将持续动员公益力量参与对口帮扶工作,并根据对口地区的自然、人文等条件以及当地的意愿适时推动光伏项目实施,增加就业岗位、带动村民增收,提高当地“造血”能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专此函告。
领导署名:吴辉艺
联 系 人:陈敬鹏
联系电话:0592-2896172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21年4月27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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