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16-00-2024-038
  • 备注/文号:厦发改复函〔2024〕5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04-19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1053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4-19

市数据管理局:

  《关于构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企业全方位服务体系的建议》(第20241053号)收悉,市发改委作为会办单位,结合工作职能,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和意见函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2022年3月1日,《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工作机制。政府主要负责人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责任人。发展改革部门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优化营商环境的协调推进、督促落实、考核评价等工作。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条例施行以来,我市不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架构和推进机制,取得良好成效。

  二、措施与成效

  (一)高位统筹,系统谋划

  2022年我市建立市主要领导挂帅的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6个专项小组和信息化支撑小组,形成了市主要领导直接部署推动、分管领导具体协调推进、相关部门各司其责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市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市委、市政府连续多年出台市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推动营商环境每年上一个新台阶。2015年对标世界银行1.0阶段出台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意见,2018-2019年紧盯国家评价2.0阶段出台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20年服务产业招商3.0阶段出台全面深化一流营商环境意见,2021年围绕高质量发展4.0阶段出台包容普惠创新行动方案,2022年推动数字赋能5.0阶段出台营商环境数字化行动方案,2023年再创营商环境新优势6.0阶段出台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二)三办联动,协同推进

  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数字厦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数据管理局,市营商办、数字办、审改办根据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需要,加强日常沟通协调,对经营主体办事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及时分析梳理、研讨对策、推动解决,形成强大工作合力。2023年省发改委运用数字化监测督导平台对全省九市一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全面监测督导,我市连续5年位居全省第一,18个一级指标中有12个为全省第一(比2022年增加1个),14个为全省标杆(比2022年增加2个),我市营商环境在省内的优势回升巩固。

  三、下一步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企业的全方位服务工作,下一步市发改委将发动各区持续加强与经营主体的沟通服务,做好惠企政策的解读工作,持续提升经营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领导署名:林晓辉

  联 系 人:沈梦欣

  联系电话:0592-2892879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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