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16-00-2024-039
  • 备注/文号:厦发改复函〔2024〕6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04-25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1096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4-25

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责任分工,我委作为第20241096号《关于加强农业金融支撑 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的会办单位,现将我委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重要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方位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信用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的作用,积极搭建信用建设基础性制度,不断挖掘信用数据价值,创新开发信用数据应用场景,持续巩固提升全国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成效。在2024年1—2月城市信用状况监测中,厦门城市综合信用指数和近12个月平均综合信用指数,在全国36个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中均排名第一,继续在全国保持领先。

  二、措施与成效

  (一)建成全市统一的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成法人信用信息库和自然人信用信息库,目前已归集69个部门17.61亿条公共信用信息数据,覆盖全市所有企业和自然人基本信息,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访问量超过6024万次,为社会公众提供近2571万次信用信息查询。平台归集双公示信息357万条(行政许可335万条、行政处罚18.5万条),梳理告知承诺审批服务事项1069项、容缺受理审批服务事项1254项,公示信用承诺书136万份。累计接收国家下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信息超2000万条。

  (二)配合做好农业农村领域信用数据归集共享。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目前已归集农业农村领域信用信息目录687项,行政许可数据198条,行政处罚数据105条,行政强制数据3条,行政确认数据57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2068条,涉及用水等公共服务数据10条。

  (三)建立完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出台《厦门市社会信用评价机制和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对服务和依法依规监管的对象建立适用于本行业的行业信用评价体系。

  (四)开展信用监管及联合奖惩。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搭建全市跨部门信用监管及联合奖惩平台,创建“一办法+两清单”联合奖惩机制,自动调用国家下发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汇集有关部门产生推送的严重失信信息,并将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失信约束。联合奖惩平台累计核查超3800万次,2024年查询164万次,为各部门开展联合奖惩应用提供基础。目前已在住房、建设、人社等57个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一)完善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共享。结合国家公共信用目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5号)及省市已出台的地方补充目录归集要求,加强信用数据归集,有关部门将农业生产经营数据、农业补贴、农业保险等信用信息纳入市公共信息平台,做好农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数据支撑,为信用良好的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信易贷等“信易+”应用服务做好公共信用信息数据保障。

  (二)进一步规范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完善制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管理规范和指标体系,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推送至农业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为金融监管部门实行差异化的授信审批、利率优惠政策提供参考,提高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效。

  领导署名:林晓辉

  联 系 人:尤  焜

  联系电话:0592-2896203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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