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16-00-2025-028
- 备注/文号:厦发改复函〔2025〕3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3-26
市妇联:
《关于落实儿童优先原则 高质量建设厦门特色儿童友好城市的建议》(第20254162号)提案收悉。我委作为会办单位,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包括为儿童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我市在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以及城市建设有较好的基础和较高的水平,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关注儿童发展、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有助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我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023年5月我市被正式列入第二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同年10月,市政府正式印发《厦门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2024年建成20个儿童友好示范社区,涵盖全市范围,并成功入选2024年福建省儿童友好社区名单。
二、推进措施和工作成效
市发改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厦门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和《厦门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为工作抓手,坚持儿童优先发展,从儿童视角出发,以儿童需求为导向,在教育、医疗、托育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儿童事业和儿童发展,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一)深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深入推进教育资源扩容提效,有效缓解儿童入学压力。2024年建成投用集美中学新校区、实验中学新校区等一批项目,推进厦门市教师进修学校、五缘实验学校同安校区项目、厦门五中集美校区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全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24年,全市新增普惠性幼儿园托位3000个,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增学位2.5万个。
(二)优化普惠托育服务,助力生育友好社会建设
强化社区配套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新建社区和老旧小区改造中均纳入托育设施,推动悦海、亭北、洪塘南等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嵌入式配置托育服务设施,打造“十五分钟托育圈”,确保托育服务便捷高效、覆盖范围广。配合市卫健委拟定我市普惠性托育机构的收费标准,协助开展公办托育机构的定价工作。对符合规定并具备相关资质的托育机构,继续严格落实用水用电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政策。
(三)强化儿童健康保障,提高儿童医疗服务水平
以厦门市妇幼保健院集美院区和厦门市儿童医院为市级重点示范,高位嫁接优质儿科医院资源,积极推进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在我委的大力推动下,厦门市儿童医院科研楼项目于2025年1月已竣工,进一步提升区域内儿童重点病种诊疗能力。厦门市妇幼保健院集美院区项目于2025年2月18日正式运营投用,创新性开设国医堂、大儿童保健中心,设置“森林”主题亲子候诊区,打造儿童森林乐园,营造愉悦、舒适、智慧候诊氛围;聚焦儿科儿科采血、雾化治疗等关键环节,提供一站式服务,有效提升儿童优质医疗服务水平。
三、下一步推进计划
市发改委将切实发挥《厦门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引领作用,增进部门协同合作,形成政府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共建共治机制,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一)逐步完善儿童政策友好
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十五五”发展规划,贯穿教育、医疗、托育等多领域政策制定过程,全力推进儿童政策友好,为儿童成长提供更优质的发展环境,切实保障儿童权益。配合市资源规划局制定构建功能健全、布局均衡的儿童友好设施空间体系,打造具有厦门特色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二)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健全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学位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人口增长和分布情况,加强学龄人口变化预测,建立学位预警机制,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和建设规模。制定新优质学校成长发展规划,落实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做好科学教育加法,办好一批条件较优、质量较高、群众满意的“家门口”新优质学校。
(三)多渠道增加托育服务供给
积极探索公办幼儿园整体改扩建为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或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实行“一园两制”。鼓励支持多元化主体参与托育服务供给,持续推动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
专此函复。
领导署名:黄 涛
联 系 人:杨珊珊
联系电话:0592-2893335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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