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16-00-2025-058
- 备注/文号:厦发改复函〔2025〕6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5-23
张文教代表:
《关于进一步完善民营经济组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建议》(第000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近几年民商事案件及执行案件占全部审计案件比例高达九成,且呈逐年递增现象,表明根据当前形势需求,需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张代表对我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现状进行梳理,分析存在不足与问题,同时从加强民营经济发展形势调研、统筹兼顾保全目的与企业正常经营的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宝贵意见建议,对我市进一步完善民营经济组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供了很好参考和借鉴意
义。
二、措施与成效
(一)强化民营经济调研。落实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通过座谈和调研等形式听取民营企业意见诉求,针对民营企业遇到合同纠纷、公司治理等矛盾纠纷问题,及时协调推动解决。自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实施以来,全市各级累计召开座谈会超330次,赴民企调研超3000次,办结问题诉求近3600个,有效推动解决民营企业遇到堵点、难点问题。
(二)完善立法保护机制。紧密跟踪国家《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收集整理全国各省市民营经济立法行动方案。开展《厦门经济特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前期研究,已完成立法调研实施方案编写,同时着手开展包含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内的相关问卷调查。
(三)提升矛盾解纷质效。建立健全特邀调解名册,吸纳涉企法律专家、行业精英组建专业调解队伍,引导企业优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2024年,以调解方式化解涉企纠纷13946件,同比增加3.46%,涉及标的逾6亿元。运用“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高效化解标的额达2亿余元的民营企业投资纠纷,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委立足全市大局,一是保持与民营企业常态画沟通交流,通过调研、座谈会等形式,强化多级联动,并以清单化方式推动民营企业遇到矛盾纠纷等问题。二是强化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矛盾纠纷共性问题研究,在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的前期调研中,侧重对民营经济矛盾纠纷的调查和研究,力争在多元化解机制方面形成立法上的突破,为民企发展提供更好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三是协同市工商联,联动公检法司,加大对商事调解的宣传,持续发挥厦门市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作用,提供民商事纠纷调解、民商事政策法律咨询等服务,提升矛盾解纷质效。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简永丰
联 系 人:蔡欣磊
联系电话:0592-2893312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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