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18-00-2021-005
  • 备注/文号:厦发改粮储〔2021〕18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2021-05-20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举办2021年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5

各区发改(粮储)局,粮食监管一局、二局,市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市粮油质量监测站,市军粮供应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粮办仓〔2021〕102号)和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等3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2021年福建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闽科专〔2021〕4号)文件精神,2021年厦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定于5月最后一周举办,为切实做好今年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周各项工作,现将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举办2021年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储备科技活动周的通知》(闽粮仓〔2021〕53号)文随文转发,并就我市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要高度重视,协调各相关单位共同开展活动,把科技活动周作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国家安全观、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战略的重要举措。

  二、准确把握活动主题

  各单位要准确把握“科技助力节粮减损,创新保障优粮供给”主体思想,结合各单位的实际,因地制宜,组织在地的粮食安全宣传基地,共同开展活动;要加大粮食科普和爱粮节粮宣传力度,推动活动丰富多彩。

  三、积极组织各类相关活动。

  精心策划、合理选择活动时间,面向市民的活动可选择周末,面向中小学生的活动可结合教育部门“六一”的活动安排。争取各界积极参与,广泛传播。活动组织中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四、做好宣传及总结报送。

  鼓励应用多媒体传播,并按节俭要求开展活动,请各单位于2021年6月11日前将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相关文字、影像资料和总结报送我委粮食储备和流通发展处。

  联系人:黄承玲

  联系电话:0592-2896186   13860189860

  电子邮箱:fghcl@xm.gov.cn

  附件: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举办2021年全省粮  食和物资储备储备科技活动周的通知》闽粮仓(2021)53号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21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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