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2-07-09-2021-016 | 主题分类 | 重要服务价格管理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 文 号 | 厦发改价格〔2021〕612号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和“两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 |
各区发改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扎实做好今冬明春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1〕479号)精神,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的部署要求,现就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和“两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专题研究部署今冬明春和“两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鉴于今冬明春和“两节”期间,重要节日、重要活动比较密集,明年还将迎来党的二十大的召开,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今冬明春和“两节”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压实属地责任,全力确保重要时段重要民生商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价格保持基本稳定。
二、梳理短版弱项,切实抓好今冬明春保供稳价重点任务
(一)加强价格监测预测预警。高度关注新冠肺炎疫情、低温天气等可能对重要民生商品生产、流通、供应的影响,密切跟踪监测粮油肉蛋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动态。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日监测、日巡查、日报告制度。各区要组织人员到市场一线看价格、看货架,发现需求突增、供应趋紧等现象,要立即报告市发改委并商请相关部门加强货源组织和储备投放,避免出现排队抢购、断档脱销等情形。
(二)协助做好生产供应工作。各区发改局要按照我委统一部署,牵头做好粮油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主动对接农业农村、商务、海洋等部门,协助做好本地猪肉、蔬菜等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工作。一是落实全市蔬菜生产供应任务。切实抓好我市当前蔬菜生产,特别是满足我市市场消费需求的叶菜类蔬菜生产。二是抓好生猪生产供应。做好稳定生猪生产扶持政策落实,巩固提升生猪产能,确保我市生猪自给率保持在20%以上。三是加强区域调运。提前扩大和组织肉蛋菜奶、水产品等重要民生商品货源,畅通购销渠道,充分发挥夏商等国有企业和市场主体的作用。
三、启动补贴机制,发挥平价商店稳价惠民示范窗口作用
我委将于春节前两周启动为期一个月的平价商店政府差价补贴销售机制(猪肉补贴10%、蔬菜补贴15%)。发挥平价商店稳价惠民的窗口、载体和示范作用。请各区负责做好辖区内平价商店的巡查和协调落实工作。
四、兜住民生底线,落实救助保障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
严格落实我市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达到启动条件的要迅速启动,按月、足额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稳定市场预期,持续释放市场供应量足价稳质优信号
强化正面宣传,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持续释放市场供应总体充足、价格基本平稳信号,提振市场和群众信心。要密切关注舆情变化,一旦发现负面舆情、不实报道恶意炒作,要及时商请有关部门果断处置,避免舆情扩散引发次生风险。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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