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13-00-2021-002
  • 备注/文号:厦发改法规〔2021〕2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2021-01-21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市委、市政府: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报送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中共厦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委全面系统总结2020年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党组织对本委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1.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一是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的部署,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要求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二是抓好制度衔接。参照市委已印发的党内法规相关文件,以可操作性为原则,结合我委实际情况,以提高党内规范性文件质量为关键,以抓好党内法规制度执行为重点,以强化党内法规工作保障为基础,逐步完善党内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备案审查、清理和落实执规责任制工作机制。

2.落实党组中心组成员带头学习制度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党组书记亲自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2020年7月,中心组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等文件精神。2020年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3次,其中3次为法治专题学习。

(二)建立普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

1.完善宪法学习宣誓制度。一是“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组织我委各处室、直属局收看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中央媒体关于宪法宣传的有关报道,以我委门户网站、宣传栏、LED屏等为宣传阵地,播放宪法宣传短片,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二是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2020年组织新任命14名处级干部任前宪法宣誓,做到依宪依法依规履职。

2.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梳理制定我委本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处室,并在我委官网上主动公开。二是创新普法方式,在我委办公内网开设“法治同行”专栏,动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充分结合“凤凰树下”和“发改书吧”等平台为委机关干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利用我委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普法教育。

3.常态化推进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一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工作部署,我委第一时间制定疫情防控相关法治宣传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处室以及物资调度、复工复产支持政策等疫情防控工作任务。二是制定印发疫情防控法律宣传手册,多渠道推进疫情防控法治宣传。

4.组织学习国家最新法律法规。以线上培训和线下讲座相结合模式,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新法的学习培训。在8月份邀请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来我委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培训讲座,使广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新法的重大意义,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强化依法行政,切实保障人民权益。

(三)建设权责明晰的法治机关

1.调整完善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清单制管理总体部署,对照省发改委、省粮储局权责清单和省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目录,重新调整梳理形成《厦门市发展改革委权责清单(2020年版)》。调整之后,我委权责事项共100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检查8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其他权责事项76项。

2.完善委机关内部制度建设。一是起草制定《厦门市发展改革委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二是出台《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信用承诺审批及信用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审批过程中信用制度建设。三是建立我委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实现委官网和市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同步更新。2020年4月,对我委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43件(含原粮食局6件、原物价局8件)进行集中全面清理。经过清理,确认废止7件,宣布失效10件。6月,委党组对1984年以来的以“厦计党”、“厦发改委党”文号行文的63件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过清理,确认废止6件,宣布失效23件。

3.切实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能。一是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2020年完成2件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核和3件备案审查,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和1件备案审查。二是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保障相关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三是完善委机关内部合同审查机制,降低合同的法律风险。2020年完成合同审查111件。 

(四)有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通知》,严守法定程序。在编制《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过程中,严格落实《条例》规定,通过《厦门日报》、发改委官微、官网等渠道,面向各区各部门、社会公众、有关专家征集意见和建议,同时经过委主任办公会、委党组会多次研究讨论,严格执行集体决策、依法决策。

2.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一是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主要包括四大类: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对企业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等执法监管事项,均依法有据。2020年受理行政许可共计30件,其中企业投资项目核准26件,粮食收购许可证4件,行政监督检查17次。二是加强执法证管理。积极响应市司法局举办的执法培训考试,鼓励干部参加市执法证申领考试。全委58名干部取得执法证,占比52%。三是依法依规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在市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中,我委的案卷得分率均在99%以上。

3.认真做好发改系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进行答复。截至12月底,我委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8件,行政复议1件,均已答复办结。无行政诉讼及群体性上访事件。

4.做好“七五”普法考核迎检工作。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市“七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的通知》工作部署要求,严格对照考核评估指标逐项自查,总结典型经验,进一步加强法治机关建设,确保“七五”普法规划规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制定我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我委积极响应市委主动创稳工作要求,牵头出台《厦门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明确重大项目稳评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运行机制和实施载体,以“多规合一”平台为实施载体推动制度落地实施。同步加强制度解读和宣传培训,特邀国内稳评领域专家开展为期一天的工作培训。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影响范围,获得各区、各部门、各指挥部、业主单位、代建单位、咨询机构等单位的积极响应。

3.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改革试点和全面推广工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成立我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协调小组,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二是加强政策推广宣传。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邀请专家举办4次政策宣讲会,通过厦门日报、发改委官网等报道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工作。三是按照“一年一修,动态调整”要求梳理上报9项需调整事项建议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4.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牵头梳理厦门市2020年营商环境提升任务清单4批共计238项并由市政府印发实施,高频次、宽领域、强有力地推进营商环境改进工作。二是会同市司法局开展了三轮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冲突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梳理出废止和宣布失效的16件部门政策文件,62件市政府政策文件。三是做好全国、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组织全市18个指标牵头单位完成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积极与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团队沟通,详细对接各项评价要求,确保全面体现我市营商环境各领域具体改进成效。积极配合省“九市一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组织全市各指标相关单位与省发改委委托的评价团队对接,梳理各领域改革成效。

5.完善社会信用建设机制。一是贯彻落实《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起草《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编制管理办法》、《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办法》、《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管理办法》、《厦门市守信公共信用信息不公开申请管理办法》、《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异议处理管理办法》、《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安全管理办法》等系列配套办法,逐步完善社会诚信建设机制。二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提升。信用大数据创新中心成效初显,承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数据80亿条、融合共享市场信用数据超过100亿条,招商引进信用大数据服务企业超过20家,自然人信用“白鹭分”覆盖110万市民,惠民场景近40个,“信易贷”平台覆盖中小企业4.5万家,累计融资撮合770亿元,“信易贷”等多项信用创新应用获全国推广。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

在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中,行政执法理念还有待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行政执法工作有待加强

行政执法中,结合发改业务特点多采取柔性执法的理念,对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核准备案项目事后事后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约谈、督导为主,行政处罚意识不强。

三、2021年工作安排

我委将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工作,依法有序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推动我委法治化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工作

明年是“八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我委将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制定委机关“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责任落实落细,营造良好的遵法学法守法氛围。

(二)着力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针对涉及我委的行政许可、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四大类行政执法事项,依据《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相关执法流程和执法标准,依法有序推进行政执法工作。

(三)启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修订

结合市委市政府最新规定,适时启动修订委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党内规范性文件工作机制,通过对委内规范性文件和我委代拟两办的规范性文件程序的再优化,进一步规范我委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四)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针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出台做到“逢文必审、审查留痕、结论存档”。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标准、流程等纳入委内OA发文系统,同时做好纸质件的留存,做到应审尽审,不留死角。

(五)设立营商环境工作专班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各单位建立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强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的部署要求,为全力完成我委承担的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任务,进一步明确委内各处室营商环境建设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落实,成立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全市和委机关营商环境建设任务。

特此报告。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21年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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