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13-00-2023-019
  • 备注/文号:厦发改区域函〔2023〕27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3-10-16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撤销中国电子器材深圳有限公司驻厦门办事处的函
发布时间:2023-10-16

中国电子器材深圳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驻厦机构撤销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中国电子器材深圳有限公司驻厦门办事处,收回《厦门市驻厦办事机构登记证》,废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驻厦门办事处撤销后的债权债务等遗留问题由你公司全权负责。

  特此致函。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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