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12-00-2023-010
  • 备注/文号:厦发改人事〔2023〕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3-03-15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给予尤志强等同志表彰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3-16

各处室、直属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厦门市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经委党组研究,决定对李碧莲等20名人员予以表彰。

  一、记三等功

  对连续三年评为优秀等次的尤志强、李碧莲、李麒龙等3人记三等功一次。

  二、嘉奖

  对2022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曾建才、周蓉、林泽辉、吴群猛、颜艺坚、陈雅惠、高碧芬、陈学东、刘惺、吴日雯、杨俊彬、李洁、朱先伟、黄辉、刘薇、江洪云、林江斌等20人给予嘉奖。

  希望受表彰的人员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创佳绩;全委公务员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先进为榜样,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勇立潮头、勇毅前行,为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发改力量!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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