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12-00-2024-003
- 备注/文号:厦发改人事〔2024〕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03-18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给予吴日雯等同志表彰的决定
各处室、直属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厦门市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经委党组研究,决定对吴日雯等25人予以表彰。
一、记三等功
对连续三年评为优秀等次的吴日雯、刘薇等2人记三等功一次。
二、嘉奖
对2023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陈刚、陈重庆 、邱虹 、曾刚、黄乐淅、林泽辉、董爱群、颜艺坚、王俊、陈雅惠、肖玉华、梁毛毛、许竞赛、朱旭旭 、林江斌 、杜妙红 、成正 、刘国栋、何俊、沈梦欣、林涛、郭雅兰、吴绍鹏等23人给予嘉奖。
希望受表彰的人员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创佳绩;全委公务员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先进为榜样,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勇立潮头、勇毅前行,为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发改力量!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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