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厦门集美康禾堂门诊部)
来源: 时间:2018-11-19 08:33

 

项目名称

具体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文号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厦发改价监简(201801011

当事人基本情况

厦门集美康禾堂门诊部

违法事实和证据

门诊部开展诊疗服务按规定明码标价该事实有检查时制作的《检查登记表》及与本案有关材料复印件等为证。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罚款200元。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规定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方式和期限

当场处罚。20181121日前将罚款缴至厦门财政局(市金库)

权力救济途径告知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厦门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物价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本处罚决定的执行。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

(处罚日期:201811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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