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厦门市思明区慧珍嘉便利店)
来源: 时间:2019-02-26 15:15
 

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明细表

 

项目名称

具体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文号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厦发改价监简(201901008

当事人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慧珍嘉便利

违法事实和证据

2019220经营场所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对所销售的部分商品明码标价该事实有检查时制作的《检查登记表》及与本案有关材料复印件等为证。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罚款50元。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规定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方式和期限

当场处罚。201933日前将罚款缴至厦门财政局(市金库)

权力救济途径告知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厦门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物价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本处罚决定的执行。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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