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3-2022-046
  • 备注/文号:厦发改备案〔2022〕3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06-29
厦门美丽方舟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开曼全资子公司灵感集团在中国香港新设香港灵感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备案信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29

厦门美丽方舟科技有限公司:

  报来《厦门美丽方舟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开曼全资子公司灵感集团在中国香港新设香港灵感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收悉。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对通过开曼全资子公司灵感集团在中国香港新设香港灵感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项目完成的,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一、项目名称

厦门美丽方舟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开曼全资子公司灵感集团在中国香港新设香港灵感集团有限公司项目

二、投资主体

厦门美丽方舟科技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350203303022020N

三、投资地点

直接目的地

开曼群岛-大开曼岛

最终目的地

中国-香港

四、项目总投资

763.5万美元

五、中方投资额

按美元计价的金额

763.5万美元

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

5000万人民币

六、中方投资额构成

厦门美丽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境内自有资金出资。

七、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

厦门美丽方舟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开曼全资子公司灵感集团在中国香港新设香港灵感集团有限公司,香港灵感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美柚APP软件的境外推广业务,本项目不涉及返程投资。项目投资总额763.5万美元,中方实际投资金额763.5万美元(约5000万人民币)。

八、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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