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0-037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0〕2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2020-02-04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高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2-28

厦门市政水环境有限公司

你司《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司建设高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19-

350206-46-02-603550,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湖里区高崎机场以南,鼻子沟以北,环岛干道与环岛路之间地块。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规划总规模50万吨/日,总用地面积约15.5公顷,一次规划,分期实施,一期工程20万吨/日,用地面积8.36公顷,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出水水质执行《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C级排放限值,就近排放至大离浦。污水处理厂采用集约化地上式建设形式。污水处理采用“预处理+AAO生反池+深度处理”工艺;污泥处理采用“重力浓缩+离心脱水工艺”。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进出水系统、多模式AAO生反池等各类池体、污泥处理系统、及配套工程等。

二、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139859万元。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按照《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厦发改稽查[2009]1号)规定,项目列入后评价管理。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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