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1-227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1〕20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2021-08-03
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报来《关于国道324(纵二线)厦漳界至凤山段投资概算的请示》(厦路计〔2021〕6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批准国道324(纵二线)厦漳界至凤山段工程项目(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019-350205-78-01-600332)投资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集美区、海沧区,起于厦漳界大磨山隧道中部,终于集美区坑内村,接既有国道324复线,路线全长7.3公里,路幅宽25.5米,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
沿线在大磨山、大尖山设隧道2座,总长4007米,其中:大磨山隧道厦门段长816米(全长1455米),大尖山隧道长3191米,均按双洞布设,单洞净宽10.25米,双向四车道。在溪头、坑内设置互通式立交2处,包含桥梁9座,总长2178米,采用现浇混凝土梁桥。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隧道、桥涵、交叉、管线、交通、照明及绿化等工程。
二、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154423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和土地使用成本)。
三、其他事项
本投资概算为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本概算控制项目投资,抓紧组织工程建设,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21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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