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1-286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1〕24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2021-10-13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22-2024年度厦门港(海沧、东渡、翔安港区)码头港池水域维护工程项目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10-13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2022-2024年度厦门港(海沧、东渡、翔安港区)码头港池水域维护工程项目(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103-350200-18-01-160689),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海沧、东渡、翔安港区,主要对港区的停泊水域和回旋水域进行统一维护疏浚,总面积约7.08平方公里,维护周期为2022-2024年度。其中海沧港区采用常年维护模式,东渡、翔安港区采用一次性维护模式。

  港池维护疏浚量约675.21万立方米。

  二、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2917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6467万元,其他费2132万元,基本预备费572万元。

  资金来源:其中12000万元由市财政统筹(含1500万元作为非正常年份备用应急资金,由港口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启用),其余17171万元由码头企业分摊。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本投资概算为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本概算控制项目投资,抓紧组织工程建设,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3、按照《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厦发改稽查[2009]1号)规定,项目列入后评价管理。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21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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