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2-033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2〕3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2022-02-23
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同安北大道(厦沙高速-同安大道段)(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103-350212-04-01-947569),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同安区,起于厦沙高速莲花互通,往东先后穿越东垅山、莲花水库副坝调蓄池、保镇山,终于浒井村,近期设连接线与同安大道平交,总长6.1公里。其中:
1.莲花互通至规划莲花六路段,长1.67公里,按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主线双向6车道,辅路双向4车道,路幅宽56米。
2.规划莲花六路至终点段,长3.46公里,按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双向6车道,路幅宽29.5-32米。
3.同安大道连接线,长546米,路幅宽16.5米。
4.美云路改造,长456米,路幅宽30米。
全线设桥梁4座,总长1272米;隧道3座,双洞布设,单洞全长3490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市政管线、照明、交通及绿化等工程。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130879万元(不含另估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和土地使用成本)。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接文后,请按照以上批复内容,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后,方可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3、按照《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厦发改稽查[2009]1号)规定,项目列入后评价管理。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22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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