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2-121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2〕10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05-25
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溪东路(海翔大道-内垵大道段)高架桥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108-350213-18-01-724111),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同翔高新城市头片区,起于既有海翔大道,终于在建内垵大道,路线全长1.9公里,本次主要通过新建高架桥,将现状在建道路提升为城市快速路,主线双向6车道,辅路双向6车道,路幅宽48米。
新建高架桥全长1578.5米,桥宽26.5米,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连续梁桥,沿线设置上下桥匝道1对,匝道桥长276米,桥宽8.5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交通、照明等工程。
二、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32000万元(不含另估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和土地使用成本)。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接文后,请按照以上批复内容,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后,方可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3.按照《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厦发改稽查[2009]1号)规定,项目列入后评价管理。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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