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3-050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3〕4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3-03-16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厦门天文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3-17

厦门火炬同翔高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厦门天文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205-350200-06-01-971957),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位于康浔路和城东西路交叉口西南侧,苏厝溪东侧;总用地面积约270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53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4000平方米,半地下室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435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1座天文馆,以及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

  二、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60499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及土地使用成本)。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接文后,请按照以上批复内容,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投资概算。

  3.按照《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厦发改稽查〔2009〕1号)规定,项目列入后评价管理。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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