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3-141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3〕12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3-06-16
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九溪口-大嶝大桥段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210-350213-06-05-248274),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翔安区东南部,北至九溪口挡潮闸,东至溪东路大桥,南至大嶝大桥南侧互花米草生长区域,共修复海域面积约154万平方米。其中互花米草清理面积约91万平方米,红树林种植区域约26.48万平方米,互花米草分布区及周边海域清淤123.62万平方米,清淤总方量约556.03万立方米(含临时航路疏挖约44.36万立方米)。
二、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为35190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和土地使用成本)。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本投资概算为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本概算控制项目投资,抓紧推进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尽快开工。
3.按照《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厦发改稽查〔2009〕1号)规定,项目列入后评价管理。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