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4-029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4〕2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02-20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天水社区服务中心投资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2-20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

  报来《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天水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投资概算审核的请示》(溪府〔2023〕19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批准天水社区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103-350211-04-01-975612)投资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集美区后溪镇的福厦高铁土地综合开发用地范围内。总规划用地面积30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72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72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000.00平方米。

  主要建设社区服务中心1座,包括:社区医疗服务站、社区用房、幼儿寄托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室、青少年活动室、室内运动场馆、地下人防停车库、三合一环卫设施及室外相关配套等。

  二、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概算为3691.81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和土地使用成本)。

  三、其他事项 

  本投资概算为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本概算控制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招标和开工建设。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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