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4-042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4〕3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03-26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警用无人机训练及配套业务用房可行性研究报告带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3-26

厦门市公安局: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警用无人机训练及配套业务用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310-350200-06-05-481078),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海沧区马青路1112号厦门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既有用地红线范围内,主要将现有用房改扩建为警用无人机训练及配套业务用房,总用地面积22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20平方米(含夹层面积367平方米)。

  二、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507万元。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本投资概算为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本概算控制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招标和开工建设。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