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5-031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5〕3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2-25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马銮湾新城环湾南溪行洪河道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2-25

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马銮湾新城环湾南溪行洪河道改造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406-350200-06-05-385294),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马銮湾新城环湾南溪,起于东孚南路,止于灌新路,主要进行河道改造整治和岸线优化。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河道清淤长约1.44千米,清淤方量约8100立方米;建设生态基面积约1762平方米,建设生态石笼约1740米。

  2.新建护岸长约2.3千米,主要为斜坡式护岸、复合式护岸。结合护岸形式在坡顶建设滨水步道长约2.3千米、宽2米。

  3.新建钢坝闸2座,闸孔净宽16米,挡水高度2米。

  4.绿化面积约30459平方米。

  工程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排涝标准采用50年一遇涝水不满溢,防潮标准采用100年一遇。

  二、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6185万元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接文后,请按照以上批复内容,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后,方可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会同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