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5-036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5〕3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2-27
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G228翔安大道至翔安东路段(翔安港区滨海东大道疏港通道提升改造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307-350213-06-01-993141),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翔安区,主要对现状滨海东大道(翔安大道-翔安东路段)进行疏港与快速化改造,起于翔安隧顶立交,自西向东经翔安港区,终于翔安东路,路线全长7.86公里,按一级公路结合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其中:
1.现状路基拼宽改造,完善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改造长度3964米;
2.新建滨海东大道主线隧道,长度3897米,双向六车道,其中双孔下穿框架长度3517米、U型槽长度380米;
3.新建翔安港区进出互通匝道2条,总长度1450米,单向两车道,其中下穿隧道长度1050米、U型槽长度400米;
4.新建洪钟互通匝道4条,长度2185米,单向单车道,其中下穿隧道长度1785米、U型槽长度400米;
5.新建配套设施及管理用房等共2260平方米,其中管理用房1000平方米、变电所460平方米、消防水池800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道路、隧道、桥梁、雨水、污水、交通、管廊、照明、绿化等工程。
二、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351878万元。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接文后,请按照以上批复内容,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后,方可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会同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4.按照《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厦发改稽查〔2009〕1号)规定,项目列入后评价管理。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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