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5-054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5〕5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4-02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厦门鼓锣110千伏变电站土建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206-350213-06-01-314554),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洞庭路与新澳路交叉口西南侧,主变远景规模3×63兆伏安,采用全户内布置形式,进出线全部采用电缆出线。变电站总用地面积3990.3平方米,其中变电站围墙内用地面积为3705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电装置用房,建筑面积2968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二层,其中一层建筑面积1140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6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21平方米;门房1座,建筑面积48平方米等。
二、总投资概算
项目投资概算2054万元。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本投资概算为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本概算控制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招标和开工建设。
3.建设单位应会同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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