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5-083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5〕8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6-12
厦门市自然资源资产发展中心: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翔安南部欧厝-蔡厝沿岸海域生态修复项目(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411-350200-06-05-264375),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翔安区,西起欧厝东水系,东至大嶝大桥段岸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沙滩生态修复:长度约3.2千米;
2.水动力改善工程(海域清淤):面积约44.3万平方米,清淤量约344万立方米;
3.海堤生态化改造工程:长度约4.63千米,面积约12.4万平方米;
4.港汊生态护岸工程:长度约2.15千米;
5.东排水通道整治工程:长度约520米;
6.西排水通道整治工程:长度约570米。
二、总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估算78791万元(不含另估征地拆迁、管线迁改及土地使用成本)。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接文后,请按照以上批复内容,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后,方可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会同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4.按照《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厦发改稽查〔2009〕1号)规定,项目列入后评价管理。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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