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5-187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5〕18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9-24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市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9-24

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厦门市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406-350200-06-01-798930),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集美区,市质检院机动车质检中心南侧,主要建设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检测实验室,总用地面积130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504平方米,其中:

  (一)地上建筑面积为8904平方米,主要建设燃气器具实验室、气电集成器具实验室、燃气器具安全附件实验室及配气间等配套用房。

  (二)地下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地下车位及人防等。

  二、总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估算9892万元(不含另估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及设备购置费)。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接文后,请按照以上批复内容,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后,方可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会同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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