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5-192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5〕18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9-28
东亚电力(厦门)有限公司:
你单位《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厦门东部燃气电厂取排水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504-350200-06-01-253419),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翔安区金海街道,规划翔安港区1#-5#集装箱泊位工程西北侧,主要对已建东部燃气电厂排水管涵进行改建,其中:
1.新建DN3000排水管两根,单根长度1715米;
2.新建厂外连接井和跌水井各一座,改造厂内连接井和虹吸井;
3.新建双孔排水箱涵,长度440米,断面为2x2.8米x2.8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排水管、厂内改造等工程。
二、总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估算24147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及管线迁改费)。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接文后,请按照以上批复内容,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后,方可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会同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4.按照《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厦发改稽查〔2009〕1号)规定,项目列入后评价管理。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