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02-06-02-2025-244
- 备注/文号:厦发改审批〔2025〕24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12-09
鹭江创新实验室:
你单位《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鹭江创新实验室A项目(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508-350200-06-01-422708),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厦门海洋高新区,滨海东大道以北,彭厝路以南,金海路以西,浯滨路以东,主要新建一栋综合性实验大楼,总用地面积为200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00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项目建设内容重点围绕崂山国家实验室(福建研究院)建设研发功能实验室、公共服务支撑空间、地下车库等。
二、总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5188万元。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二年。
2.接文后,请按照以上批复内容,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投资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后,方可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会同代建、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4.按照《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厦发改稽查〔2009〕1号)规定,项目列入后评价管理。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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